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上海康达环保设备工程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25日指定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上海康达环保设备工程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清算组(联系人:杜霞律师;联系电话:13795501677;联系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259弄3号楼鄂尔多斯静安中心9C,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)进行申报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5年12月5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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