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地之福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14日指定北京植德(上海)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。
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上海地之福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清算组(联系人:马友多闻;联系电话:15801897266;联系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83号徐家汇中心三期A座27楼)进行申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

  

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25年1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