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6日裁定受理上海宛都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指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。
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上海宛都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清算组(联系人:谢栩楠;联系电话:021-60452660-8032;联系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BFC外滩金融中心S1栋32层3205室)进行申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

  

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25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