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久伟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10日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上海久伟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管理人(联系人:唐昌银律师;联系电话:18116341282;联系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)进行申报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5年11月26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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