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市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4日指定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上海市有色金属工业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管理人(联系人:杨娟娟;联系电话:16601999416、19535887081;联系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栋2504室)进行申报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5年11月21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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