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1日裁定受理上海宇齐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8日指定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。
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上海宇齐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管理人(联系人:陆军;联系电话:18621119761;联系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12楼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)进行申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

  

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25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