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0日裁定受理锥能机器人(上海)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4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。
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锥能机器人(上海)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管理人(联系人:郭珍祯;联系电话:15069103506;联系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11层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)进行申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

  

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25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