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13日裁定受理上海大和食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0日指定上海九威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。
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上海大和食粮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清算组(联系人:陈小姐;联系电话:021-61076702;联系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816号c座1楼)进行申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

  

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25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