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裁定受理菲耀(上海)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9日指定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。
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菲耀(上海)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管理人(联系人:李新宇律师;联系电话:19821855288;联系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23号金虹桥国际中心一座三层)进行申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

  

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25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