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日裁定受理中轨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5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中轨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管理人(联系人:郭丽云;联系电话:13262758525;联系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11层隆安律师事务所)进行申报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5年11月7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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