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欧擎北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13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。
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。上海欧擎北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职工存在应缴未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请联系清算组(联系人:孙晨;联系电话:18017260625;联系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、11、12楼)进行申报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

  

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
2025年11月3日